医保政策与收费说明
1 就医收费说明
本院为常州市医保定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,执行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与医保支付政策;门诊与住院均实行医保实时结算。
普通门诊诊查费、专家门诊诊查费、名医堂特需诊查费标准不同,具体金额与报销比例以医院公示及常州市医保政策当年规定为准(生效年份 2026,以官方渠道当日发布为准)。
2 医保定点与报销比例
| 定点属性 | 常州市医保定点医院(三级甲等),同时支持江苏省内异地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(按规定备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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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职工医保门诊(常州市) | 常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按规定起付线与支付比例报销,具体比例与年度限额以常州市医保当年政策为准(生效年份 202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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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职工医保住院 | 按常州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、分段支付比例结算;中医药服务按规定予以倾斜,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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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居民医保门诊 | 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按规定报销,额度与比例以当年政策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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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居民医保住院 | 按常州市居民医保住院政策结算,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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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省本级/异地 | 江苏省内异地及跨省异地参保人按规定备案后可直接结算,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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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报销比例、起付线、封顶线随年度与参保地政策动态调整,实际以常州市及参保地医保局官方发布为准。
3 异地就医备案
| 备案渠道 | 通过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、江苏医保云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常州医保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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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备案类型与时效 | 异地长期居住、临时外出就医等备案类型与有效期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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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未备案处理 | 未备案原则上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或降低支付比例,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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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大病医保适配
| 大病保险(职工) | 常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/大病保险按规定叠加支付,具体起付线与比例以当年政策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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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大病保险(居民) | 常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,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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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门诊慢特病 | 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慢性肾病等门诊慢特病按规定认定后享受相应报销,具体病种与流程以常州市医保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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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医疗救助 |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,以民政/医保部门认定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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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报销流程(以住院为例)
| 本地参保 | 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就诊,门诊/住院直接结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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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异地备案 | 先完成异地就医备案,再到院刷卡/扫码直接结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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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需材料 | 身份证、医保卡(或电子凭证)、病历与检查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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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自费项目告知 | 自费/部分自付项目由医生与医保审核处提前告知,患者签字确认后执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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